政策法规

江西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

 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,近日,江西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提出着眼于兜底线、保基本、促普惠、广覆盖、可持续,加快建成权责清晰、保障适度、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,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  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,秉持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的原则制订和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,并实行动态调整;要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省市相关规划,形成结构科学、功能完备、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;支持符合条件的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类专业,扩大招生规模,加快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;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,发挥标准引领作用;强化督促指导和政策保障,营造良好氛围,建立健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。

  《实施意见》强调,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养老服务清单,并确保全部兑现、全面落实;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质量有保障、价格可接受、方便可及的普惠养老服务;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,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化、流程标准化、管理信息化、服务高效率;加强空间资源整合,建立健全覆盖城乡、分布均衡、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;推进无障碍环境改造,便利老年人日常生活;要依据国家标准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,并探索将评估与相关部门的免费健康体检、探访关爱等服务事项有机结合。

来源:中国社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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